扫黑锐不可当,除恶势如破竹——河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侧记
8月29日,河北省邢台、廊坊、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法院集中宣判10件涉黑涉恶案件,92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河北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河北各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通知意见,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6件,判处犯罪分子43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105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河北是京畿重地、首都的“护城河”,还肩负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筹办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政治责任,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意义更加重大。
为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结合河北法院工作实际,河北高院迅速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打击重点、工作措施和要求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河北高院还成立了由卫彦明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中院和基层法院也都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配齐配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力量,确保严格依法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3月23日,河北高院对全省法院1570余名刑事审判人员进行培训。4月12日,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和基层法院院长学习班上,河北高院副院长朱良酷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大家专题授课。4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举办两期培训班,就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及审判程序等对刑事审判人员进行培训。河北高院积极组织河北三级法院审判骨干力量参加培训,以提升审判骨干力量的专业水平和审判能力。
万事齐备,河北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之势全面展开:
2月7日,河北高院分别在石家庄市和秦皇岛市依法公开宣判了丁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金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丁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非法持有枪支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金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寻衅滋事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03万元;其他2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月13日,迁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吕某涉黑案。吕某是杨某、范某、朱某(均已判刑)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搜查罪。案发后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迁安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
3月26日、27日,石家庄、沧州、邯郸、秦皇岛、张家口等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八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李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河北高院就明确提出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通过3年不懈努力,全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得以铲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机制更加健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围绕总体目标,河北各级法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被告人蔺某在负责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拆迁期间,因有的拆迁户不接受拆迁补偿条件,自去年1月至8月间先后五次分别纠集多人持砍刀、棍棒对拆迁户家人进行殴打、追逐、恐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蔺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大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蔺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零五个月至九个月有期徒刑。
对于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和扶贫资金的黑恶势力;对于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对于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对于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对于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对于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河北各级法院严惩不贷。
河北各级法院还严厉打击了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2007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王某等纠集多人采用威胁、辱骂、殴打、纠缠、打砸财物、扣押车辆等形式,先后对向其借贷的15名被害人非法暴力讨债,甚至将被害人关进狗笼子。被告人王某还指使他人在索要债务时将一被害人打成重伤。被告人王某还以收回租赁土地、拆除厂房和大棚等向多名被害人勒索财物6万余元。正定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对王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全省各级法院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并将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河北高院副院长王越飞如是说。
河北高院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和决心。2月7日,河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两件涉黑涉恶案件。新华社、央视新闻直播间、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河北新闻联播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情况。
以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为契机,河北高院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报道。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北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6次集中宣判,共宣判涉黑涉恶案件38件。
河北法院注重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深入挖掘及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的深度报道。7月12日,河北高院在邯郸市对赵某等涉黑案依法公开宣判。此案涉案人员众多,仅涉黑的就有16人,犯罪事实有40多起,案情极其复杂。此案的成功审理是河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一次重大胜利。此案宣判后,河北高院邀请多家新闻媒体记者赴邯郸,就犯罪的形成、案件的侦破和起诉、审理等深入公、检、法等部门进行深入采访,各家新闻媒体均进行了深度报道。
同时,河北法院利用法院网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社会各界宣示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力度。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涉黑涉恶势力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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